国家药监局通报51批次不合规化妆品 涉兰姿兰蔻欧莱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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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51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3年第9号)。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市申强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NNBIS染发膏(黑色12号)等51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北京、内蒙古、辽宁、江西、广东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51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标称由广州市兰姿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维斯染发焗油膏(自然黑)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成分比对,检验结果为(1)该产品标签与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不一致。(2)检出产品标签未标示的染发剂:4-氨基-2-羟基甲苯。(3)未检出产品标签标示的染发剂:2,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盐酸盐。(4)未检出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染发剂:2,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盐酸盐。规定要求为产品检出成分、产品标签应当与该产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一致。被抽样单位为北京佳丽蓝梦化妆品店,包装规格为120ml×2,标示生产日期为20211117,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为三年,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为国妆特字G20100225,标示生产许可证号为粤妆20161453,检验机构名称为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北京市疫苗检验中心)。

标称由广州金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州玉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YIGAR海元素储水霜不符合规定项目为丙烯酰胺,检验结果为4.72mg/kg。规定要求为≤0.5mg/kg。商标持有人为法国兰蔻国际集团药妆有限公司,被抽样单位为广州金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网店商铺名称:天猫医格旗舰店),包装规格为60g,标示批号为20210105CD,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为三年/20240104,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为粤G妆网备字2020237530,标示生产许可证号为粤妆20161437,检验机构名称为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标称由广州总都国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mewell美维兰 丝润-弱酸修护发膜不符合规定项目为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检验结果为0.00207%。规定要求为≤0.0015%。监制为巴黎欧莱雅(香港)化妆品有限公司,被抽样单位为锦州市松山新区家学造型美容美发店,包装规格为500ml,标示批号为ZD2D2205,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为2025.05.19,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为粤G妆网备字2021007232,标示生产许可证号为粤妆20200077,检验机构名称为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

据人民网报道,此次通报的51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多为染发、洗发、防晒、面膜类产品,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成分比对、菌落总数等不符合规定。据了解,《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规定,化妆品标签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化妆品全部成分的原料标准中文名称,以“成分”作为引导语引出,并按照各成分在产品配方中含量的降序列出。

另外,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指示产品生产或流通过程中受污染程度,间接反映出化妆品生产加工或流通储存环节卫生状况的优劣。《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中菌落总数应≤500(CFU/g或CFU/ml),其他化妆品中菌落总数应≤1000(CFU/g或CFU/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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