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焦点:翰博高新终止定增改发不超7.5亿可转债 两个月前转板

北京10月19日讯翰博高新(301321.SZ)今日股价收报21.56元,下跌2.04%,总市值26.80亿元。

昨晚,翰博高新披露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翰博高新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5,000.00万元(含7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年产900万套miniLED灯板等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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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博高新本次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配售比例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昨晚,翰博高新还发布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公告。翰博高新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对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翰博高新称系结合公司自身发展实际需要和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8月29日晚,翰博高新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21,4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年产900万套miniLED灯板等项目(一期)”和“偿还银行贷款”。

8月18日,翰博高新在深交所创业板转板上市,是北交所第三家成功转板的企业。上市首日,翰博高新开盘报32.70元,跌幅32.54%,收盘报34.00元,跌幅29.85%。翰博高新的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魏乃平、韩勇。

翰博高新的上市报告书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发行融资一次。2020年6月30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核准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00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600.00万股新股。公司此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8.47元/股,发行数量为10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8470.00万元。2020年7月20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280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公司已收到此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4118.40万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00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43118.4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分别为“背光源智能制造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有机发光半导体(OLED)制造装置零部件膜剥离、精密再生及热喷涂(二期)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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